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4年第3季度蓬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第3季度蓬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6-25来源:本站采编

3.开考比例:

岗位代码为625001,625002,625003,625007,625013,625014

,625017,625018,625023,625024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根据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件精神,岗位代码为625004,625005,625006,625008,625009,625010,625011,625012,625015,625016,625019,625020,625021,625022,625025,625026,625027,625028,625029的岗位;因于2011年、2012年、2013年公开招聘中未达到开考比例予以取消的,再次公开招聘时,同一招聘岗位在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该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视为该单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在该次公招中该岗位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7月7日至7月10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综合知识》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或《专业知识》申请查分的,应于2014年7月30日至3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查分情况有变的,将于2014年8月4日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单科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网上打印的填写完整的《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验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2014年第3季度蓬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