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5来源:本站采编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第3季度蓬溪县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蓬溪县卫生系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蓬溪县卫生系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和《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蓬组发[2006]5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蓬溪县2014年第3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其执业资格的认定时间可延长到今年国家该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布时间,并凭上合格分数线的分数依据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9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 www.snpx.gov.cn。)。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等资料。由县人社局组织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1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2014年7月10日18:00前,到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县人社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人社局于2014年7月14日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14年7月16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24︰00前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综合知识》笔试,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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