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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崇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的公告 (2)

2014-06-19来源:本站采编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公开选拔崇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报名表》一式2份(所在单位对其年龄、学历、任职经历、年度考核等资格在《报名表》中的“审查意见”栏中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医院初审后,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崇州市医管办审核。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职务(院长、副院长等)聘用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崇州市医院管理办公室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印发考试通知书。

4、选拔比例:结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综合素质,按报名人数与公选职位数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启动选拔程序,达不到比例的,报告公选领导小组后另行决定。

(二)选拔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公开选拔采用考试方式。

1、考试时间为7月5日上午9时开始。

2、考试地点为崇州市技工学校教学楼3楼(崇庆中学实验中学往明珠大桥丁字口处)。

3、考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分两部分:竞职演讲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竞职演讲时间为10分钟,演讲内容为:介绍个人基本工作情况、参加竞岗的目的、工作设想(主要是工作和解决问题办法)等。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生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和群众口碑进行考察。

(四)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和组织考察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和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提出拟聘人选,并按程序在成都市公众信息网、崇州市公众信息网及崇州市医院管理办公室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纪委监督电话为82203333。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聘用。聘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不胜任的不予聘用,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纪律要求。

崇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选拔过程中作弊或进行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任职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崇州市公开选拔妇幼保健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崇州市公开选拔妇幼保健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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