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8来源:本站采编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 庆 区 卫 生 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
公 告
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四)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办法,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者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时由区卫生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负责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①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6:00)。
②报名地点: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 。
③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条件规定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面试
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确定的最后一名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再进行加试(加试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①领取《面试通知书》:2014年6月30日下午3:00-6:00在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②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7月1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④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名额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核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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