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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公路管理局2014年公开考试聘用公路养护人员的公告(2)

2014-06-05来源:本站采编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4年6月15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6月25日—6月28日 ,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4年6月28日10: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不足2︰1比例时,由招聘机关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笔试科目:《文化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10: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考生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盖鲜章),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加分

公路养护职工子女,在笔试成绩折合后,按其父母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年限及工作地海拔高度、获奖情况进行加分。

1、按工作年限及海拔系数加分。加分标准为:

(1)工作年限10周年以下(含1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2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3分,4500米以上的加4分。

(2)工作年限11—20周年(含2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2.5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3.5分,4500米以上的加4.5分。

(3)工作年限21—30周年(含30周年)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地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加3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4分,4500米以上的加5分。

(4)工作年限31周年以上且在海拔3499米以下工作的职工子女加3.5分,3500米至4499米的加4.5分,4500米以上的加5.5分。

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在职职工从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至2014年5月31日;退休职工从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退休时间。

海拔高度计算方法:在职职工以现工作地为计算依据;退休职工以退休时工作地为计算依据。

2、获奖加分。加分标准为:公路养护职工子女,其父母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州级机关表彰的加1分;受到州委、州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的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须出具获奖证书或文件依据。曾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获奖以最高级别表彰为加分依据,不累计加分。

以上两项加分实行累计加分。属双职工的,按其加分标准高的一方进行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笔试加分

加分方式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务于2014年6月24日、25日内将加分材料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州公路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登记加分,其中公路局职工子女按其父母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年限及工作地海拔高度加分证明材料由父母所在单位(各公路分局)出据并由州公路局审核签章后交由资格审查组。所有材料如有不实,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招聘机关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者的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时,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招聘机关将于2014年7月5日左右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200名公路养护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2)《报考信息表》一份;

(3)《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5)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之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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