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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关于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公告(1)

2014-06-05来源:本站采编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 山 县 卫 生 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

公 告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3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以下称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0名。岗位设在县中医医院,由县卫生局派驻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派驻乡镇卫生院及名额请见《营山县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及名额分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各地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四)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子女的;

3、曾被开除过公职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过影响期的;

5、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办法

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培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学籍档案(本人学籍档案已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和报名登记。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共同进行。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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