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3来源:本站采编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六、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6月24日。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学科(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海螺沟景区,以及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幼儿园普通幼教类的考生,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考生,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4年6月26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调整
报名缴费结束,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考聘机关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2: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且报考岗位招聘名额未被取消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6日—7月10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4年7月10日12:3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专业学科为主,面试以说课为主。
(一)专业学科设置
中学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共13个学科;康定县、炉霍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藏文类中学教师设藏语文、藏数学、藏物理、藏化学、藏生物、藏政治、藏历史、藏地理共8个学科。
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藏语文、藏数学、音乐、体育、美术8个学科。
幼儿园设普通幼教、藏汉双语幼教2个学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中学教师、小学英语学科、小学藏语文学科以及报考泸定县、丹巴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以及幼儿园普通幼教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报考其他县和其他岗位的(不含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3)报考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4)报考石渠、德格、雅江三县偏远乡村小学教师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藏汉双语专业学科为小学语文学科)、《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0日
上午 08:30—10:00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10:30—11:30加试《藏语文》
下午 13:00—15:00 《专业学科》
15:30—17:30 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和石渠、德格、雅江三县偏远乡村小学藏汉双语教师《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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