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资委办发〔2012〕24号)精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资阳市地方志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
一、遴选职位
(一)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其中,含资阳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资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遴选人员条件
(一)资阳市政府办公室
1. 已完善公务员登记手续;
2. 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工龄不足3年的,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 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0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其中,资阳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具有金融、经济工作经历);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
(二)资阳市地方志办公室
1. 已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2. 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工龄不足3年的,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 熟悉文史、地方志工作;
4.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5月20日。
所有报考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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