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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2)

2014-05-06来源:本站采编

面试前,须对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本市(州)人社局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持《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依次由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扬(奖励)文件(证书)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仍需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对农村(工业)发展、社区管理等实际问题的综合分析、维稳应急处理、与群众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六、考察与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市(州)及县(市、区)组织、人社、纪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项目和标准,则按新规定执行。

在考察或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职位的体检、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对报考民族地区职位的着重考察政治立场、在反分维稳中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三)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察、体检

1.考察。参加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察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对报考民族地区职位的着重考察政治立场、在反分维稳中现实表现等情况。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量化考察工作指导方案,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并实施。考察中参与测评的群众超过三分之一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列为拟进入体检人员。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笔试面试及考察成绩、务工务农任职经历、奖惩情况等。

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人员在招录县(市、区)的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年以上。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接受初任培训。

八、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各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同时要严把推荐报名关。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表扬(奖励)文件或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各类公务员考试;对提供以上虚假证明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九、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附件1)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

1.《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 《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4年5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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