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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05-05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建世界一流飞行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等规定和民航局的要求,按照学院2014年劳动用工计划,定于2014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此次招聘岗位为5个,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民航人才网(http://www.caacrc.com/)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网(http://www.cafuc.edu.cn/)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院创建于1956年,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管协调发展的多科型航空工程技术大学;以培养民航飞行、机务、空管、机场管理等特有专业人才为主,已成为全球最大、世界知名的民航飞行特色大学;飞行员培养是学院的主业,我国90%的运输机飞行员由学院培养,学院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学院总部位于四川省广汉市(成都北面30公里),在四川、河南两省6地市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5个机场),1个通用航空公司、1个飞机修理厂、1个航空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和1个模拟机训练中心;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1个社科部,共有学生15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3400余人,拥有教学能力强、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飞行教师36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拥有国际民航组织专家组成员、民航和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0余人。

自上世纪60年代初以来,学院已与美国、法国、德国、英国、俄罗斯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航机构、航空院校,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航运输协会、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联合航空局(JAA)等民航组织和机构,与波音公司、空客、欧洲直升机公司和空客母公司——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集团(EADS)、赛峰集团、斯奈克玛、GE、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经过58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在理、工、文、管4个学科门类下形成了一批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优势学科和品牌专业;现有8个硕士培养方向,30个本专科专业,其中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为省部级重点学科,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点,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为四川省品牌专业。截止2013年,学院为国家培养了60000余名各类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居全国普通高校前茅。

今天,作为中国民航高等教育的主力军,在我国建设民航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学院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将按照建设“民航强国”的战略要求,坚持“以飞为主,协调发展;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强化管理,内涵发展;注重安全,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有特色、入主流、重安全、谋发展”的办学思路,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之路,加强民航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全面增强综合办学实力,打造中国民航专业人才培养高地;打造飞行人才培训国际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引领中国民航飞行员培训事业发展,树立全球飞行培训标杆,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民航飞行大学。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1、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2、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文件执行。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28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1年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和双硕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8)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

(9)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附件1中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1、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详见附件2);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3、具有技师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

4、飞行教师;

5、其他紧缺人才。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来招聘的上述人员,不参加学院的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占用按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名额。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5名,招聘岗位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具体岗位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rsc.cafuc.edu.cn/),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09:00至2014年5月12日16: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明确要求

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应聘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4年5月12日前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院考试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及录用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段淘汰的方式进行,即先笔试(其中航空安全保卫学院的体育教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后同)、后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民航飞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飞院发〔2011〕135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所规定比例执行。

(一)考试资格审查

1、考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13日09:00至17:00。考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办公楼20栋402室)。

2、考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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