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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人员的公告

2014-05-06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新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0人(限男性),主要从事治安巡逻和处置突发事件。

二、招聘对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以前,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电话报名人员面试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标准照2张;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标准照2张。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7日—2014年5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新津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53号公安局办公楼二楼)。

(四)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沈 琦

联系电话:028-86353105 13709018618

(五)面试内容。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六)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直接向医院支付。体检和政审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聘用及报到。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招聘为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待遇

聘用人员集中管理、统一食宿。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500元,期满合格的月工资为2000元(未扣除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每月绩效考核奖3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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