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甘洛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甘洛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4-09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专业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临床医学专业为:《外科学》、《内科学》、《诊断学》(大专教材);

(2)检验专业为:《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大专教材);

(3)医学影像专业为:《影像诊断学》、《X线投照技术》(大专教材);

(4)药剂专业为:《药理学》、《药剂学》(大专教材);

(5)护理专业为:《外科学护理》、《内科学护理》、《护理学基础》(大专教材)。

2、报考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分的40%;专业科目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分的60%。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所报考学科大纲规定的高考内容。

3、报考甘洛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甘洛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甘洛县乡镇畜牧兽医站、甘洛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和甘洛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只考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一村一大”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折合分、面试成绩折合分与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加分之和;不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

(四)面试

报考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卷面考试成绩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不得入围面试(其中:数学、物理、生物不得低于50分,地理、历史不得低于60分)。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按笔试总成绩加分折合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当参加了笔试进入面试,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则可不受2:1的比例限制。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应参加面试的人员如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面试人选,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如果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如果只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请示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专业知识考试,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

体检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

(二)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进行;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则按该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分别在考生笔试、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服务协议书》,在甘洛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的按约定办理。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3010

甘洛县教育局:0834-7815317

甘洛县卫生局:0834-7812349

举报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0834—7819243

附件:《甘洛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9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