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6来源:本站采编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关于公开招聘文物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营山县文物管理所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文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4年7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条件,并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专业(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是民俗学、考古及博物馆学、历史学专业,具有较好的历史知识和甄别文物的能力。
凡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请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营山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有效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彩照2张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和报名登记。报名审查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共同进行。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确属特殊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2:1,仍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将在笔试前通过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告。报考者于4月19日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内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识、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以及相关文物专业知识等。笔试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 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月21日上午12:00前公布笔试成绩及占位情况。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仍然有效。
3.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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