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4年上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14年上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公告(1)

2014-04-01来源:本站采编

中 共 内 江 市 委 组 织 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 江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研究,2014年上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371名(含人民警察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除部分职位招考对象有特殊规定外,其余职位均面向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考。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4年4月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4年4月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年龄条件:

(1)普通公务员职位: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4月2日—1996年4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3年4月2日以后出生)。

(2)人民警察职位:

--特警职位(含专业特警和普通特警):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4月2日—1996年4月2日期间出生)。

--普通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4月2日—1996年4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收范围

特警职位面向全国招考,其余职位招收范围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人员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371名,其中普通公务员职位263名,人民警察职位108名,详见《普通公务员职位表》、《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4月7日(截止时间为4月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各职位的报名情况,4月3日至4月6日每日上午10:00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2日至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本次公招时间紧迫,报名资格初审原则上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4月9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各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或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4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2日—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普通公务员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不加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人民警察职位:

1、特警职位(含专业特警和普通特警):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2、普通人民警察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不加试专业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6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4年6月13日—1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4年6月1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