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1来源:本站采编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11月12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和教职员工(往届生)
以及2014年在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职工政审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巴中市南江县2013年11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的公告》、《关于2013年12月公开招聘教职员工的公告》和《南江县2014年在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职工的公告》等公告的规定,本次体检基本结束,现将体检结果及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政审对象的确定
本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此次共确定231名参加政审考察(具体名单见附件1)。
本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暂不参加政审考察。愿意复检的考生请于3月4日18:00前向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书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未按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论以本次为准。
二、政审考察程序
1、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政审表)一式二份、《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附件4,以下简称协助政审函)一式二份。
2、调取档案。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管档部门以机要方式于3月15日前将档案转寄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考生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是大学生志愿者的)等。
3、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户籍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请考生打印填好后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到委托单位办理。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4、审查婚育情况。考生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在县级计生部门审查婚育情况(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育证明),主要审查有无违法婚育,出具婚育书面证明,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5、综合考察。由考生报考职位的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
此次招聘的考察工作分职位由其对应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考察具体事宜请与其主管部门联系,县教育局8225533,县卫生局8221136。
三、上报材料
考生务必在2014年3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交到南江县人社局五楼503室审查,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在南江县人社局门户网。
①《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
④主管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1份;
⑤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1份(A4纸型)。
⑥代课教师须提供代课经历证明。
四、联系电话(区号0827)
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 8225299
附件: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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