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来源:本站采编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 山 县 卫 生 局
关于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县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关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4名,其中:护理岗位(专业)30名,临床岗位(专业)7名,中医岗位(专业)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请见《营山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相关报考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3年7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条件,并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二)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在我县基层公立卫生院、县级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1年(截止2014年2月28日)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男50周岁及以下(1964年2月28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69年2月28日后出生)。
(四)岗位条件
1.报考护理、临床、中医岗位(专业)的应聘人员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若是在我县基层公立卫生院、县级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1年(截止2014年2月28日)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聘人员学历可放宽为中专学历。
2、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子女的;
3、曾被开除过公职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过影响期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学籍档案(本人学籍档案已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和报名登记。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进行。在我县基层公立卫生院、县级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1年(截止2014年2月28日)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聘人员需要提供证明的,报名时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卫生局审核签章的书面证明。
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照本《公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报考时限报一个岗位(即XX单位XX专业),须在《营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中选报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选择单位须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亲属关系应该回避的规定,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在同一单位应该回避,应选报其他单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调整为2:1),达不到此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在笔试前通过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3月12日下午18:00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应聘人员报名登记前须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报名登记表》仅供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供),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
5、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 2014年3月14日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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