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区流管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区计划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357名。各镇(街道)招聘名额为:新都街道97名、大丰街道130名、石板滩镇10名、新繁镇21名、三河街道18名、斑竹园镇33名、龙桥镇14名、木兰镇10名、马家镇6名,新民镇、泰兴镇、军屯镇、清流镇各4名、区流管办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新都区常住户口;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比例不超过50%;
(四)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前、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接受刑罚的社区矫正人员;
2、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3、吸食毒品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它原因不宜从事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的。
三、职责及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带领下,负责本社区(村)网格内“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录入、更新、维护和社情民意上报工作。
2、服从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工作安排,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收入:基本工资1460元/月,绩效考核300元/月(考核标准详见《新都区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2、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失业、工伤和人身意外保险)。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流管办。
(二)报名要求。
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到各镇(街道)流管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香城新都网(xindu.gov.cn)通知公告栏和新都公安信息网(xdga.gov.cn)通告公告栏下载。
(三)资格审查。
凡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补充招聘。
五、测试及体检
(一)录用前由区流管办组织进行计算机水平测试。应聘入员应掌握计算机互联网基本操作,文字录入20字以上/分钟,会使用word和excle等常用办公软件。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区流管办统一组织应聘者到我区三甲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六、培训及试用
(一)审查、测试和体检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镇(街道)流管办报到。区流管办将组织相关业务技能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的缺额补充招聘。
(二)试用期一个月(培训时间纳入试用期),基本工资1250元。
七、聘用及管理
(一)试用期工作合格者,由区流管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新都区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被聘用人员必须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本公告由区流管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95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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