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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4-02-07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从全市全额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12月,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国有产权等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了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更多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心官方网站(http://ggzy.leshan .gov.cn)。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且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须具备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1月31日;

4.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请报考者在乐山电子政务内网(http://222.87.81.6)或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scpta.gov.cn)上下载《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直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322室)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确定人选、试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备注

(一)本次选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确定人选、试用、考察等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选调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条件、弄虚作假等,均可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本次选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立考录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 0833-2128513(传真)

监督电话: 0833-2128357

(四)本简章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月2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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