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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春季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14-02-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事业单位

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

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学校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 www.scyesz.com)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博士生安排在绵阳新校区工作。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3年、2014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其在国外学习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均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完全符合《四川幼儿师范高等学校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岗位条件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愿意在我校服务5年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招聘网上注册报名,网站地址:http://www.scyesz.com/35。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29日至2月20日24点。

四、考核

(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考核方式: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及综合面试

1、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人员采取随机抽取试讲题目,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先进行5至10分钟的说课后,再进行15至25分钟的讲课,每个应聘者的试讲考核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试讲结束后,应聘人员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考核。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成绩。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考生担任教师、班主任的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式和特长展示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5分钟。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核最终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成绩按60%、综合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算出总成绩后,按各学科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我校有权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在招聘计划内调整拟聘用名额。

特注: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核时间安排:我校将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在考生报名的个人注册页面上,同时公布考核时间。考核时间暂定在2014年2月28日。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考核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考核时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四)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考核第二天进行。

六、考察

由我校主管部门及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及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对经过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综合面试、体检及综合考察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及专业、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同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人事科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拟聘用考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二)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14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政审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并为其办理入编、档案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附件:四川幼儿师范高等学校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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