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来源:本站采编
2.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事项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阶段的具体安排可细化,在本公告上直接明确)
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递补。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核、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如考生综合能力未达招聘岗位要求的,亦可取消招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三)公示
1. 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和各县(区)发布的公告,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新招聘人员均应有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四)按本公告招聘的专科学历临床医生需在工作3年之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医技人员也应在工作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可予以解聘,终止人事聘用关系。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临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十、相关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5108937、5108995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85141851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00007382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8247086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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