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执法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城镇管理协助执法人员3名:男,18-35岁,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8米以上、视力5.0以上。以上招聘对象需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未受到过公安行政或刑事处罚,热爱城镇管理工作,其中复员士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应聘人员经过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初聘(复退军人优先);初聘人员经过体能训练、业务培训合格并经试用期后,聘用为协助执法工作人员,参与古井镇场镇管理及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3年12月27日起12月31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古井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联系人:周晓梅,
联系电话:15281143586)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带上个人简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和近期免冠照片1寸三张。
本简章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打印。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笔试,拟定于1月3日下午1:00在镇三楼会议室组织笔试,考《综合知识》一门,形式为闭卷考,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取3名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培训、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
三、聘用后的待遇
经培训、试用3个月后由三台县古井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相关合同,被聘用人员被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发制式服装,并提供临时住宿。
聘用人员实行周末轮休制度,人员管理依照《三台县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录用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空缺。
本简章由三台县古井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422126 15281143586
附件:协助执法人员报名表
三台县古井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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