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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局关于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2)

2013-12-27来源:本站采编

(三)有关要求。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在报名期间(2014年1月11日9:00至1月15日下午18:00)的工作时间内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民政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交报名处。其中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未提供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并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高坪人力资源网上公示加分情况。

五、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考试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

所有分数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试者持准考证、身份证(过期、虚假证件无效)原件参考。

2、考试时间:2014年1月22日上午8:30-11:00。综合知识考试时间8:30-9:3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0:00-11:00。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考。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4、考试范围:不指定教材。

①《综合知识》笔试范围:事业单位相关综合知识。

②《专业知识》笔试范围: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

5、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高坪人力资源网(http://gp.rlzy.gov.cn/)上公示拟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总成绩)。缺考任意一科考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本批次报考资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高坪人力资源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高坪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南充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高坪人力资源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本公告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39835

        高坪区卫生局   3333653

附件:2013-2014年南充市高坪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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