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文件和相关规定,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单位规章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香城新都网http://www.xindu.gov.cn/和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dfda.gov.cn:808/):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8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4周岁(1995年4月1日以前、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所招聘人员原则上到各镇(街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并且自愿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3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3cm。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三、主要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协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工作;
2、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3、发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辖区内党委、政府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做好处置工作;
4、认真执行辖区内党委、政府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资待遇
1. 试用期1200元/月。
2.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协管员,月薪为基本工资1120元,岗位工资200元,绩效考核工资400元。
3. 根据工作加班情况发放加班费(480元/月以内)。法定假日加班费按规定发放。
4. 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险)。
5. 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励按考核结果奖励500~3000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地点: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66号状元府邸正大门左手二楼)。
(二)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户口薄或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红底)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和数码照片(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请在香城新都网上下载,详见附件)。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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