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2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宜宾市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及部分相邻省、市公开选调珙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选职位
选调工作人员共10人,具体职位详见《宜宾市珙县2013年选调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及重庆市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公务员(珙县境内镇乡政府公务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已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25日。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确认本人符合选调条件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面向四川等省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此表发至邮箱1745288546@qq.com。选调单位收到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初审,并在3天内将确认结果返回到报名邮箱。联系人:张庆华 ,联系电话:0831-5669992、0831-5669900。
(二)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双面打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张。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在宜宾市珙县人才交流中心参加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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