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或其他条件 | 考试科目 及顺序 |
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财会 | 2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学、工商管理,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⒈笔试 ⒉面试 |
法律 | 1 | 大专及以上 | 法学、法律、法律事务,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⒈笔试 ⒉面试 |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且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超计划生育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⑴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上午8:30—18:00)
报名地点: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财政局四楼)。
报名所带资料:《报名表》1份(见附件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
⑵开考比例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⑵ 领取准考证
2013年12月12日下午14:30-18:00在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试
1、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13日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⑴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名额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⑶ 试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5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内容: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⑷面试开考后,若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中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对体检不合格、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当天8:00前在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外地提档函,考生凭考试准考证自主到仪陇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三)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人社网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办理招聘手续
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817-7216898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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