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来源:本站采编
为全面推进人才立市战略,为华蓥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华蓥市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引进计划共25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年龄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政策待遇
1、引进的已具备公务员或参公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使用本单位公务员或参公事业编制,按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管理,并享受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其他引进人才全部占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单位有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单位没有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占用全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财政拨款专项事业编制。
2、引进人才在华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若愿意聘到管理岗位工作的直接聘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
3、对引进到我市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用人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10万元;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3万元。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
对引进到我市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公租房待遇。
4、对引进到我市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5年生活补贴。其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000元,硕士每人每年1000元。
5、对引进到我市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参加由广安市统一组织的科级领导干部定向公选,我市在选拔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引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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