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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公告

2013-12-10来源:本站采编

为适应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全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社会实践岗位,增加阅历,提高能力,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大学生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管理机构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与大学生签订三年内劳动保障协理员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名额

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前未满36岁)的屏山籍未就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招聘名额30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或接受以下条件和规定: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人社事业。

3、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自愿接受本管理方式,遵守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报名时请交两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表》2份(公告附件下载并填写规范完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请准备好复印件留存。

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者,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的公章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

四、考试

此次考试仅笔试,不面试。

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一科。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1日9:00-10:30。

笔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屏山分院(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参加笔试人员和具体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中国三江人才网“其它考试”栏目(http://www.ybrc.gov.cn/exam/20803_1.html)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index.aspx)。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生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在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聘用。

(二)考核。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报考条件、档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一) 经公示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二) 被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与其应聘岗位的单位签订三年以内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三)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县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四)劳动保障协理员基本薪酬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它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七、本公告由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831-5720321、0831-5723904。

2013年11月1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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