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9来源:本站采编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1月6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以下材料交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查。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3年1月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时间:2013年1月1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4年1月16日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4年1月17日当天16: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登记,2014年1月21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4年1月22日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在笔试之前报送面试方案,市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2月14日通过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的面试实行专业技能考试,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按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方式于技能考试前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2月17日至2月18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2月24日前(24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各招考单位的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8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20%+政策性加分。
2、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80%+公共科目×10%+专业科目×10%+政策性加分。
3、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岗位: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4、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岗位: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2、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3、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商各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市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市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3-8206591)。
十一、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或各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3-23095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0813-2309549
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见附件3)
附件:
1、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二〇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二〇一三下半年招考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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