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21快讯: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有效解决岳池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紧缺问题,中共岳池县委、岳池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年底,面向全国常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广安市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岳池县2017年常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共15个。具体职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对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及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四、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随时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下载《岳池县2017年常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填好后将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ycxrcb@126.com。本公告在 “岳池党建网”(www.yczzgz.gov.cn)和“岳池县人力资源网”(www.scycrsj.gov.cn)及相关高校网站登载。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电话通知报名对象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相关事宜。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和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应试人员获得各项荣誉、发表著作、研究成果等证明资料一并随附)。
(二)面试、考核及体检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和考核,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引进人选。本次引才在岳池县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体检事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三)办理引进手续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拟聘任人员体检后一周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政审合格,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即可与聘任单位签订聘任合同,以及办理工资、党组织、户籍等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政策待遇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结合岳池实际,引进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占用引进单位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编制;其他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没有空缺编制的,使用岳池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专项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5年内,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免费提供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4.对直接引进到我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自引进之日次月起5年逐年发放: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100万元;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国家科学技术获奖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获奖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每人50万元;
(3)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实、工程(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学术带头人),省科学技术获奖者,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人20万元;
(4)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10万元;
(5)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每人5万元。
六、联系方式
E-mail:ycxrcb@126.com
咨询电话:0826-5222700(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政策咨询QQ群:280913152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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