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21快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控力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勤务类辅警35名(限男性),文职类辅警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勤务类辅警: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已就业或未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文职类辅警:原则上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已就业或未就业人员,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优先录取文秘、新闻宣传类专业方向人员。
3、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报考范围
户籍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青神县户籍或青神县居住证明人员优先(辖区派出所据警综平台实有人口登记提供居住证明)。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以内(出生时间为1987年7月31日—1999年6月30日)。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肢体健全,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体重原则上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女性身高要求158cm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公共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至2017年8月2日17时。
(三)报名地点:青神县振兴路216号(青神县金盾保安公司),联系电话:028-38862038。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学历证书(大学本科若为函授学历的须提供最高全日制学历证明)、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及3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退伍军人还须持退伍证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填写《青神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勤务类辅警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20%。文职类辅警笔试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20%。
(一)体能测试
1、所有报名的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8月7日。
2、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组:(一)立定跳远;(二)100米跑;(三)男子引体向上;(四)男子1000米跑;女子组:(一)立定跳远;(二)100米跑;(三)女子仰卧起坐;(四)女子800米跑。本次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1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各占总分的25%);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测评次数均不超过3次(各占总分的25%),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文化基础、时事、法律。
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10日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qs.gov.cn)公示公告栏、青神县公安局内部网站公布。届时考生也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5:1。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地点:青神县公安局三楼党委会议室。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研究同意后按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勤务类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文职类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分别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政审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8月21日至8月29日在青神县人民政府(http://www.scqs.gov.cn)公示公告栏、青神县公安局内部网站(考生也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青神县公安局组织进行队列、纪律和法律法规、基本警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此次招考的辅警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第三方公司签定劳务合同,青神县公安局负责使用和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定合同期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一)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
(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按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执行,“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县公安局按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每月在工资内扣除。
(三)县公安局负责对辅警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工资发放。用人部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纪律条令》、《内务条令》等相关规定对辅警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解聘;年终对辅警人员的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由青神县公安局、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青神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28-38862038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8816634
青神县公安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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