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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16年招考城镇建设管理协管人员的公告(2)

2016-01-26来源:本站采编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环保法》、《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加分条件。符合下列一个及一个以上条件的报考者,加10分:

(1)退伍军人;

(2)警校毕业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二)面试。

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名额1.5:1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试者对城市管理知识的了解情况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聘用总成绩。

聘用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岗位实际招聘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聘用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1、拟聘用人员在三江人才网公示5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按聘用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考的人员为高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高县市容监察队临聘人员,由高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高县市容监察队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进行全面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聘用后,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实行综合管理考核。食宿自理,工作服装按规定配备。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规定交纳。

七、本公告由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解释。

咨询电话:0831-5583380。

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

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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