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遂宁市船山区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我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遂宁市船山区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我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6-01-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遂组通〔2015〕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第一季度我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遂宁市船山区

(二)招聘对象:

2007 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 2 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

1.考察聘用对象: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或获得区委区府及以上表彰(含 2015 年及以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一次以上)、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目前在岗的人员(含 2007 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2.考核招聘对象:担任村“两委”副职、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人员(含 2007 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招聘单位相应职业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