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3来源:本站采编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的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果笔试未形成竞争的,将划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缺考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查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复查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核政审环节,并取消聘任资格。
(二)考核政审: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聘用: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宜宾三江人才网、江安县党政网和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布,考生还可以关注 “江安人社”公众微信号。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2631916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安县2015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安县2015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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