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5年上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聘用办案辅助人员公告

2015年上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聘用办案辅助人员公告(2)

2015-01-27来源:本站采编

②测试要求:限定5分钟的排版时间,排版格式符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意见》的规定。

③成绩计算:100分

(3)听写记录能力测试

①测试内容:根据朗读内容(使用语言:普通话)进行听写记录,测试听写速度和正确率。

②测试要求:字迹工整、准确完整、原话记录。

③成绩计算(100分):得分=正确记录得分×70%+字迹得分×30%(正确记录得分以正确记录字数计算)。

(计算机操作、办公自动化、听写以100分计算,并4:4:2比例计入操作测试分)

(三)面试(100制)

1.面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法院LED公告栏予以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

2.根据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机打字能力、办公自动化能力、听写记录能力三项测试得分之和)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笔试70%面试30%)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考察按雁江区人民法院有关录用考察的程序进行。

5.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资格保留一年,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按分数顺序,征求本人意见后予以补充聘用。

(五)聘用

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由雁江区人民法院同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

四、待遇

(一)实行基本工资(1300元/月)和绩效考评工资(200元/月)相结合。

(二)聘用期间享受基本养保、医保及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

(三)合同制办案辅助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雁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6632717、26632726

附:雁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办案辅助人员报名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