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7来源:本站采编
为适应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临聘办案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岗位性质和聘用名额
(一)聘用单位:雁江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性质及聘用名额:
聘用办案辅助人员10名(男女不限)。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2015年1月27日为准,即1997年1月27日至1980年1月27日期间出生);
(2)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
(3)具备与书记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3日。
2.地点:雁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招聘报名表》。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操作测试(100制)
1.基本要求
所有测试程序都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
(1)计算机打字能力测试
①测试内容:按照指定文书内容对照打字,测试打字速度和正确率。
②测试要求:根据文章字数和50字/分钟的录入基数限定打字时间,输入法不限。
③成绩计算(100分):得分=平均每分钟打字数×60%+正确输入率得分×40%(如考生成绩为60字/分钟,正确率80%,则得分=60×60%+80×40%=68分)。
(2)办公自动化能力测试
①测试内容:用word办公软件将指定裁判文书按测试要求完成排版,测试排版速度和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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