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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3)

2015-01-09来源:本站采编

③面试比例:体能测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按比例减少招录名额。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15年1月28日下午。

2、地点:龙泉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旁。

(五)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五、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2、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服务期限不少于两年。

六、管理

(一)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我院统一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1440元。

(二)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增加院龄工资100元。

(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84862049  

咨询电话:028-84875326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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