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9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和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岗位:书记员、司法警察。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三)名额:书记员15名、司法警察5名(男性)。
二、书记员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年龄:27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敬业精神强。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年龄20—24周岁(1994年12月31日—1990年12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5.0以上。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军队、武警部队复退军人或公安警察、体育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5年1月8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21日9:30-16:3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处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