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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201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

2015-01-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宜宾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99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9名。

1.市公安局44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4名。

2.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3.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5名,均为男性。

招聘职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等,详见《2015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1.退役士兵初中及以上文凭,其他人员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凭。

2.户籍或生源地在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12月31日——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 日至2015年1月16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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