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8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试
(一)本次考试分上机考试和面试;上机考试在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上机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本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应用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不提供复习资料)。笔试以50%的比例,面试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实际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进入体检,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不复查。如有体检对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后按1:1的比例,由县司法局组织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由叙永县司法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及签订合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县司法局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由叙永县司法局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分配到乡镇司法所任司法协理员,试用期2个月。司法协理员管理参照司法助理员管理标准,县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管理、共同考核。
(一)工资:试用期每月1000元保底薪酬,另加绩效工资25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每月1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保底薪酬,全年另加绩效考核等,差旅费按规定报销。
(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其他福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四)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九、其他说明
本办法由叙永县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34388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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