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专业:会计相关专业;
(四)具备一定的财务工作经历,是中共党员,有会计证,汽车驾驶技术熟练者优先;
(五)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者请携带毕业证书、会计证、驾驶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直接到眉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月20日
报名地址:东坡区文安路东段105号(眉山市卫生局4楼)
(二)资格审查。
眉山市红十字会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主要内容为现场回答问题。
(四)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五)聘用。经面试、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按市财政局规定执行。
(七)纪检监督。招聘全程由眉山市红十字会纪检人员负责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95544
眉山市红十字会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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