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来源:本站采编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28-29日到市民政局办公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常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的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民政局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暂定2015年2月中旬。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复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并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民政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选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试用3个月。
(六)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市民政局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办公室咨询电话:0826-2335712;
纪检组监督电话:0826-2321193。
2015年1月6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