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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公告(1)

2015-01-06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市扶贫和移民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我局现有启用编制空缺实际,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事业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遴选公务员1名、选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名(见附件1)。

二、遴选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全市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条件

参加遴选和选聘的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公务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5.有2周年以上(截止2015年1月15日)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用和聘用的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截止2015年1月15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遴选和选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扶贫移民局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市政府大楼1316号房间)。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签字盖章)。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每人限报1个职位。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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