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1来源:本站采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精神,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
6.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考察、体检、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联系电话:5235733。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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