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2来源:本站采编
(四)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 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截止2016年1月31日,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由学校组织部推荐或网上自愿报名。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计划表”、“报考指南”、“职位编码表”等后,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6日上午9:00,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6日,由市(州)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通过的,须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同意推荐并签章后,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