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宜宾临港开发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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