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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属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2015-12-18来源:本站采编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三)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所有面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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