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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机关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1)

2015-12-16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二)公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报考维语、藏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上传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参加笔试。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24: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公开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者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名者报名时,应首先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像素为102×126、大小为20K以下),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后,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选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打印《报名表》两份,供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3.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在2015年12月25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报名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2015年12月25日24:00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1月4日-1月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笔试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四)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研究,相应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选调名额。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维语、藏语翻译职位为专业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维语、藏语翻译职位为专业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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