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来源:本站采编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10日。
3.报名地点: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市政府大楼704室,联系人:邓杰倪,联系电话:0826-2336486。
4.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广安市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旅游网(www.gata.gov.cn)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旅游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9:30—12:00到市旅游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704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下午。主要内容为:公务文书写作、申论,政治理论、时事、政策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等,具体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市人事考试网、广安旅游网上予以公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事考试网、广安旅游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市旅游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在市旅游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市旅游局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6486),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五、未尽事宜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旅游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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