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8来源:本站采编
3.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负责指导。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技能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技能操作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聘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乐至县卫计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考核招聘人员,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计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填写《资阳市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乐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乐至县人社局指导下,由乐至县卫计局负责拟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审核合格后,乐至县人社局方可发文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履行在乐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的义务,其中,按照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4〕226号 )公开考核招聘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在被聘用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
四、纪律及其他
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向乐至县监察局、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卫计局反映,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乐至县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技能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资阳市乐至县人社局:028-23322685
资阳市乐至县卫生局:028-2332205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28-23353838
附件:1. 乐至县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2. 乐至县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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