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3来源:本站采编
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大邑县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26名。具体职位详见《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且任科员满一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报名第一日);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遴选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本次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2.报考岗位:每位遴选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
3.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2015年11月23日00:00至11月29日 23:59。
审核照片:2015年11月24日09:00至11月30日 17:00。
资格审查:2015年11月24日09:00至11月30日 17:00。
网上缴费: 2015年11月25日00:00至12月01日 23:59。
4.报名要求:
(1)遴选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岗位、遴选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遴选人员限报一个遴选岗位。遴选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遴选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遴选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遴选人员本人承担。
(3)遴选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遴选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遴选人员本人承担。
(4)如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5.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简章、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网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遴选)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遴选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1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
岗位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
调减或取消遴选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12月3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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